父亲先死亡 爷爷 母亲和子女 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 爷爷去世时 女儿是否和姑姑共同对父亲的财产代位继承

2025-01-31 1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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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姑姑只能代位继承爷爷继承的一半父亲遗产,父亲的财产姑姑是代位继承不了的。

200万房产,母亲有一半,父亲有一半。父亲去世后,100万遗产由爷爷、母亲、女儿第一顺位继承,即三人各继承33.3万。然后爷爷去世,其遗产应有父亲和姑姑各继承一半,即两人各继承16.6万,其中父亲的部分由女儿代位继承。
最后,200万的房产,姑姑可继承16.6万,女儿继承49.9万,母亲继承33.3万,加上母亲原有的100万,母亲占133.3万。

回答2:

对于房产首先有一半是你母亲个人的,下余部分按100万说,你爷爷、母亲和子女平分,你爷爷名下分得的财产可以在你爷爷过世后由你姑姑继承她应得的份额,这不属于代位继承,只是顺位而已,而你可以继承应由你父亲享有的对你爷爷遗产的相应份额,这才是代位继承。

回答3:

代位继承的只能是后辈直系血亲,姑姑只能以你爷爷女儿的身份从你爷爷那儿获得遗产,不能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你父亲应得的份额。

回答4:

您父亲先于 爷爷死亡,他的财产可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该房产系您父亲和母亲共有,只有50%可分割,100万四个人平均分割。也就是说您爷爷分到25万,这25万可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您为代位继承(代位您的父亲)

回答5:

貌似不是那么事啊,应该是女儿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