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2024-11-24 2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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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管什么案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的,都要受理。至于法院是否判离婚就要看婚姻法的规定了,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离婚。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可以去看一下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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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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