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是法律禁止的,由于在我国结婚采取登记制,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人去民政局登记的时候会被拒绝,也就是说他们成不了合法夫妻。但是如果他俩强行要住在一起,以夫妻相称法律也不管,因为禁止近亲结婚的立法目的只是为了防止下一代出现畸形或者传染病,最后这样的孩子真生出来吃亏的是孩子的父母,对社会并不具有危害性
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者互相婚配。是婚姻法所禁止登记结婚的,如果行为人不经婚姻登记,只属于同居关系,当然不会所谓的“判刑”。
中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因此,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内想要结婚的,那么都是违法行为,此时婚姻登记部门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