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的资格考试科目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投资基金》,改革后《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已移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考生已参加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的,已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或《基金销售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并成绩合格的,按照证券业协会成绩长期有效原则,基金业协会2017年7月1日前认可其每一科的成绩,自2017年7月1日后,成绩认定受四年有效期限制。
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后可以申请基金从业相关资格:
1、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可以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市场基础》,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3、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同时通过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并已在相关机构任职的,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自2017年7月1日后,上述科目的考试成绩均按照四年有效期规定执行(四年有效期指首科科目通过四年内),超过四年未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从业资格的,需重新参加考试两个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或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