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己有汽车可以申请低保吗?

2025-01-31 1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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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九条(2)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等内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房屋等。

一、家庭收入经济状况认定标准:

《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三、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1)三、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

(一)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申请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申请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二)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申请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拥有应急之用的以下货币财产总额,人均应不超过24个月城市低保标准之和。

1.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

2.商业保险;

3.公司、企业等个人名下注册资金;

4.当地区县民政部门规定,需要记入认定范围的其他货币财产。

(三)家庭财产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符合享受社会救助条件。

 1.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普通摩托车(不含残疾人专用摩托车);

 2.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总计达到两套及以上(房屋累计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除外);

3.其它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

依据以上规定低保申请对象的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房屋等全部货币和实物财产,都将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等认定审核范围。家庭人均财产总额超过城市低保标准(月收入标准)的24倍,或是名下拥有汽车和摩托车者,都不能申请低保救助。

二、法律责任

经核对,申请人填写的《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情况与核对结果不符,存在故意瞒报、虚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骗取社会救助的,该家庭自申请结果告知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不具备该项社会救助申请资格,相关信息记入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对象

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对象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包括: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确定认定对象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否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民政部门可对认定对象家庭成员之外的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婚姻法》规定的相关人员。

从以上叙述中可以明确看出,不只是自己有汽车不可以申请低保,就是预申请低保人员如果低保认定的家庭成员有汽车也不可以申请低保。

引用资料

  1. 《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三、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

  2. 《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