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签合同,给了五万订金,现在卖家反悔怎么办

2025-01-03 03: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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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简单说,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金,但是不是双倍的,因为你给付的不是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