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有权利断电吗?

2025-01-31 01:33: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没有权利,如果是人为断电,供电单位必须事先通知用电用户,为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必须赔偿。

回答2:

为了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话有权利,看你处于什么状态,不是随时随刻都可以的。

回答3:

咱也不敢问,咱也不敢说。我这边都停电了五六天了。可怜了我们这些老百姓。这热的天。都按照他们的要求弄了,说不给垫就不给电。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做为强制措施的有效手段对你单位实施断电措施并无不妥;前提是满足《消防法》所要求的条件!
请学习消防法第59-70条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