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该付,为什么?最高悬赏诚心求助!请法律专家指点!问题补充:就是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
我一朋友开饭店的雇了一个厨师,那个饭店依法是个个体工商户,饭店与厨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晚上9点多如果是下班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较事故受到伤害非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如果饭店没给厨师上工伤保险,应按条例规定负担厨师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饭店有给厨师上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晚上9点多回家时不是下班时间,那你朋友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因为不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所以不算是工伤。
对此伤害,不是发生在工作时间,雇主没有过错,所以不应当承担责任。是一次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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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知道厨师家人会不会来无理取闹,那就是法律之外的事了。(应该由大货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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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朋友以后帮员工买个雇主责任险+个人身意外险。不用多少钱的。
1、雇员的死亡不是在工作当中发生的,依据法律规定,雇主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2、即使定性为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属于工伤。
3、死者因交通事故致死,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看了你的补充,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损害,只要不负主要责任,这个会认定为工伤的。不过你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话,相应的赔偿应有用人单位来赔偿。雇佣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如果受害人从交通事故中得到相应的赔偿,用人单位可以主张损益相当原则,减轻自己的赔付。受害方从交通事故中得到侵权损害赔付后还可以以劳动关系再次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