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员证是统计从业资格证。
凡是准备进入统计岗位的人员,都应先参加统计员资格考试,合格者才有资格从事统计工作。已经在岗的统计人员,未评定统计员任职资格的,也应参加考试,取得统计员的资格。
中专、大专毕业生,可直接到统计岗位工作,其中,统计中专、大专毕业人员,见习期满,经过考核认定统计员职务资格;非统计中专、大专毕业生,应通过考试确定统计员资格。
统计员资格考试合格,获得《统计员资格证》。此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和统计局颁发。《统计员资格证》是上岗位从事统计工作的证明,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效。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或以统计工作为主的兼职统计岗位出现缺额,可从持有《统计员资格证》的人员中录用上岗从事统计工作。
扩展资料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个科目。
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包含两个部分。鉴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三部分组成,即《统计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统计实务考试大纲》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2007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总结几年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吸收各地有益的建议。
统计员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审批考试规定,审定考试大纲和对考试进行监督。国家统计局负责统写考试大纲,建立题库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目前统计证书有两种:
一种是职称证,归人事局管理
另一种是从业资格证,归统计局管理
二者不一样,后者只是说有你有从事统计行业的资格。前者说明你的能力,有高中低之分。部分单位根据前者发放工资。
统计员证是从业资格证,也就是统计从业资格证!
没有统计员证,就是统计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