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然后开行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最后才能确认发放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2、当地教育局或者高中开的。需要把回执带到大学里,交给负责任人。
3、使用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开《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2)借款学生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交到高校;
(3)高校填写回执编号;
(4)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贷款情况。
4、信息确认注意事项:
(1)高校必须严格核查老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过高校助学贷款,如果本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就不允许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不确认回执单。
(2)“学生欠学费和住宿费情况”高校如实填写该生入校实际需要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不包含杂费等。注意数字大写的规范表述和书写。
(3)“借款学生签字”此处必须学生自行签名,并写上签名当天的日期。
(4)“学校盖章”高校在盖章之前再次检查以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规范,检查无误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确认,并写上盖章当日的日期。
扩展资料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这只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的一个环节。
你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然后开行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最后才能确认发放贷款。
学校将你所欠的学费扣除之后会给当地资助中心一个回执
不用急,到学校就知道了。有专门的会议,填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