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你本人户籍证明、你老公户籍证明、个人申请、结婚证复印件,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1、申请结婚登记前,请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户籍卡。
2、申请登记结婚的女方带上户口本(户籍卡)、身份证原件,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即可。
3、领取《结婚证》后,女方可以持《结婚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当地派出所会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出同意女方户口落户男方户口地的“同意迁入证明”。女方持男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到女方户口地派出所迁移户口,女方户口地派出所会开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再持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即可,随即女方户口在原户籍地注销,女方完成户口迁移男方后,户主是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