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合法的债权存在后如果没有被清偿、免除等情况,会一直有效的。
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你两年内都不主张即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但不代表债权无效的。两年不主张权利只是导致你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当事人以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那么法院就是审查,确实是过了诉讼时效的,会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你不能通过诉讼实现你的债权。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无权主动审查的,你还是有机会通过诉讼拿回钱的。
或者,你两年后再向债务人请求还款,而债务人答应会在以后返还、重新约定了还款细节等等,那么就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就是说可以重新计算两年。
我再补充一下: 债权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自约定的还款期满开始计算,2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产生之日起计算,20年。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