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责任判定书还没出来。我们自己协商也不下来 怎么办?

2024-12-25 2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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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警队在没有出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叫你们自行协商事故的赔偿,是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没有认定责任大小,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先协商处理,后出事故认定书是错误的,你可以找交警队领导反映。出了事故认定书后,才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让对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对损害赔偿作出判决。至于放在交警队的押金,一旦事故赔偿协商成功或是对方向法院提出诉讼,你均有权要求交警队退还。

回答2:

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让对方起诉去好了。一味妥协只怕保险公司不认可,有些费用要你自己负担。

回答3:

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后通过诉讼解决

回答4:

交警在胡搞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所以说,交警必须要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然后当事双方根据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

先别答应,要求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如果对结果不服,3天内向上级复核。如果交警还是不出,你应向上级机关进行反映和举报。

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解说。
http://you.video.sina.com.cn/a/4119084-1704596957.html

回答5: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