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人人从出生直到死亡之间人人平等,所以所有人都享有隐私权,包括小孩,QQ,日记这些东西属于私人物品,所以家长不可以自己是孩子家长,有权利查看,需要孩子同意,否则孩子有权利申请诉讼。
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但是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我们孩子来说,这是犯法的,严重的侵犯了个人隐私。
有各种理由不够成犯法,因为监护权。请采纳,谢谢 。
涉嫌侵犯隐私,但是自家人不为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