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却被法院调解员忽悠撤诉了,并且给了一纸调解裁定书!这算是立案吗?半年以后再次起诉算是第二

2024-11-05 23: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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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表述有相当的问题,你没有说清楚。到法院立案会给你受案通知书,你的案子,有了案号,才是立案。调解员的说法,不是法院的,法院处理案件的是审判员,如果撤诉,并出具的文书应该是裁定书,裁定撤诉,没有调解裁定书这种文书。如果有撤诉裁定,这是你的离婚案子,已经审结了。以你收到裁定书的日期为准,以法院的裁定书送达证的日期为准,半年后,原告才可以起诉第二次离婚,但对方不受此限制。

回答2:

对的。第一次一般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不离的,如果双方还是合不来、半年后重新起诉、算第二次。

回答3:

只要法院出了调解书就是结案了,当然算一次诉讼了,再为同一个理由起诉就是第二次

回答4:

是的,如果你不同意调解,那么你直接诉讼离婚。

法院会重新立案解决。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