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板做事太绝。私自离职从公司带走剩余的工资现金,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2025-01-26 18:57: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私自拿公司的钱离开是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犯罪(侵占、盗窃),你可以主动与老板联系,并只留下属于你的工资的部分,争取老板谅解,法律上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关于薪酬纠纷合法的手段应该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回答2:

看你下面的回答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回答3:

如果金额够大,构成职务侵犯罪或盗窃罪,必然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4:

第一你已经犯罪了,要是老板报警你要负法律责任的,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