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并不是随时可以把冻结的账户上的钱转走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对于未审结的诉讼何全案件可以依法冻结,一般情况下不可划拨。没律另有规定除外。如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可先予执行。
除此之外,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是的,冻你账户就是要保全你的财产,不过只会保全相应的数额,即对方要求保全的金额,一般是诉讼标的额加上诉讼费,律师费的总和,超过的部分,是不会转你的。
原告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复印身份证、调解书,让主审法官开生效证明,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执行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即可扣划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款项。
不是!
法院划拨银行存款一般应当要依据生效的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方可,并且要依照一定的程序(如有强制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向银行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进行。
不是的。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还要有法院的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