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第一则翻译: 有个屠夫卖完肉回家。天色已晚,忽然一只狼冲来,直看着担子里的肉,像是很馋,它跟在屠夫后面走了数里路。屠夫害怕,用刀吓它,它就稍微退一步;等屠夫朝前走,它又跟上。屠夫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暂且将肉挂在树上,等第二天早上再来拿。于是将肉钩好,踮起脚将肉挂在树上,再把空担给狼看,狼才停住不跟了。屠夫回去,天亮来取肉时,远远看到树上悬着一个大东西,好像人上吊死的样子,大惊,迟疑地走近看,原来是死狼。抬头仔细看,就见狼口咬住肉,但钩子钩住了它的腭部,真像鱼上钩吃饵。那时狼皮价钱贵,值十余金,屠夫因此有些钱了。人们说爬上树求鱼,哪知,这狼爬上树求灾难。这实在令人好笑啊! 第二则翻译 有个屠户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很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追赶,另一只狼还跟从。屠户又把骨头投给狼,后面的狼停止追赶,可是前面的狼还跟从。骨头已经投完了,然而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很急迫,害怕前后两个方向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个麦场,场主堆积柴草在它的中间,盖成小山似的。屠户就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放下担子拿起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劈了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走,转身看见柴草堆后面,一只狼正在其中打洞,它想要钻洞进入来攻击屠户的后面。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第三则翻译 : 有一个屠夫,晚间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地窝棚,他就跑进去藏在里面。恶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屠夫急忙抓住它,不让它抽出去。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到一寸长的小刀子,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极力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弹了,才用带子扎上了吹气口。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活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回弯儿,张着大嘴无法闭上,就把它背回去了。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字词 惧:恐惧。 从:跟随。 故:原来(一样)。驱;追赶。 窘:困窘。 恐:恐怕。 顾:看到。 瞑:闭眼。 暴:突然。毙:杀死。股:大腿。 寐:睡觉。 黠:狡猾。遗:留下。行事:临时组的房子。苫(shan(四声)):用草帘做的帘子,用来益或分东西。 三、《狼》分析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今天我们重读这个故事,可以悟出一个正确的道理,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