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罗湖区,在餐厅做服务员;他说我第一个是试用期;我做二十天就想走了;有不有工资的呢?

2024-12-28 02:13: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按试用期算,不给可以告到当地政府告他,

回答2:

首先试用期必须支付工资,这一点是肯定的。

新的劳动合同法作了具体的规定:试用期间,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

如果你履行了这个义务,又无违章违纪行为,单位应按工作的实际天数支付给你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并且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3:

有工资,不给就去劳动局

回答4:

有啊。可能不能拿全额的,

回答5:

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