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的钱,有欠条,不肯还,怎么办?请大家支招!

2024-12-01 13:15: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问题恐怕要走诉讼程序了,要诉讼的,首先要看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也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只能自己解决.我国民法通则这样规定: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要看你第一次要债的期限超过两年了没有.)
  如果没有,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了.我是法学院的,问题就是这样,没有别的要说的了,祝你好运!

回答2:

你把相关证据准备好,然后再起草一份起诉状,像他这种人是不会主动把钱还给你的,所以你一定要走司法途径,诉讼也是有时效的哦。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解决的办法: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他 现在实在是无力偿还,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他的财 产。

回答3:

  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 债权人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4:

到法院去,提执行之诉,胜诉他再不还,再提强制执行,让法院帮你搞定,而且,他败诉,诉讼费还得他付,但你自个的律师费要自个付...

回答5:

设法和他联系
和他说你最近手头比较紧,他如果不肯换你就说你的欠条可以在法律上产生效力
在不肯就直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