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
⑴ 当主汽门全开时,能维持空负荷运行。
⑵ 由满负荷突降到零负荷时,能使汽轮机转速保持在危急保安器(ETS保护)动作转速以下。
⑶ 当增、减负荷进,调节系统应动作平稳,无晃动现象。
⑷ 当危急保安器(ETS保护)动作后,应保证高、中压主汽门、调节汽门迅速关闭。⑸ 调节系统速度变动率应满足要求(一般在4%~6%),迟缓率越小越好,一般应在0.5%以下。
⑴ 当主汽门全开时,能维持空负荷运行。
⑵ 由满负荷突降到零负荷时,能使汽轮机转速保持在危急保安器(ETS保护)动作转速以下。
⑶ 当增、减负荷进,调节系统应动作平稳,无晃动现象。
⑷ 当危急保安器(ETS保护)动作后,应保证高、中压主汽门、调节汽门迅速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