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绿化占用挖掘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生产企业。 四、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上报和正常的资质年检工作;负责审批四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五、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工程和公共事业性项目的计划编制及可行性方案论证。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建设程序。 七、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程序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属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附属工程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建设工程方案会审,对区间道路、绿地、排污、排水、照明、自来水、煤气、环卫和停车场地等建设工程附属设施施工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会审通过的施工图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四、负责附属工程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行业政策、法规。 二、监督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行为。 三、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工程竣工验收。 四、参与对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 五、负责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六、负责市政公用(含园林绿化)项目库的管理。 七、编制市政公用(含园林绿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八、负责工程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燃气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行业政策、法规。 二、负责管理全市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 三、负责新开办的燃气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的资质审批和正常的资质年检工作。 四、负责管理燃气质量、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五、定期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故,并查清事故原因,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负责燃气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联络员职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决定,提高市政公用管理科工作人员和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水准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实施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联络员作为领导助手、参谋和桥梁的作用。 一、联络员为市政公用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每人联系一家单位并相对固定、适时调整。 二、联络员工作职责: 1、熟悉本科室的重要工作和相关政策、业务,树立谦虚谨慎、为群众服务、为领导分忧的观念,主动、积极、创新奉献,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熟悉、了解所联络单位的主要工作性质、分工、阶段重点工作及分管、联系部门,与所联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根据所联络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季度例会和其他重要决定中明确的工作由联络员负责跟进落实、提醒和督办,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与基层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注意开展调查研究,并将了解到的重要信息随时向主管领导作客观反映。 5、以工作效率为重,处理好科室与单位、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强化纪律观念,不从联络员工作中谋取任何特权和一己私利。 7、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尤其要努力学习和掌握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 8、联络员到联络单位联络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科里每半个月开一次联络员碰头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向分管领导汇报联络工作情况。 市政科内部分工及联络员制度: 一、科室内部分工: 科长杨东风负责科全面工作; 副科长朱国祥负责燃气全面工作、工程管理工作; 李观霞负责项目库管理、园林资质申报预审、造价监督核算、工程管理、科室内勤B岗; 陈丹负责科室内勤A岗(包括附属工程验收资料审查)、行政许可审批窗口B岗; 赵建恒负责附属工程验收A岗、社区整治监管; 朱樟生负责燃气管理、附属工程验收B岗。 二、联络员制度 杨东风负责联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朱国祥负责联络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赵建恒负责市污水处理厂; 朱樟生负责联络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李观霞负责联络市自来水厂; 陈丹负责联络市路灯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