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2025-02-06 01:43: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收取停车费。

  2. 现在的小区公共场所的停车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一、两百元。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在于,前者收的只是车辆管理费,而后者还包括了场地租赁费,很多纠纷便由此产生。物业公司对车辆收取车辆管理费是无可厚非的,价格主管部分对此收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但物业公司收取场地租赁费显然是不应该的,因为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物业公司。问题是,相关法律(包括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都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3.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回答2:

物业如果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合理的收取停车费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但是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租赁车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物业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你们业委会与人家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了停车场的管理,收费是许可的。

而且停车费要扣除物业服务成本用于小区不能带走的,如果物业要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要通过广大业主的同意,我估计是你们业主委员会同意了物业才能划线停车。

你要知道这个费用的收益是在人家扣除管理成本后全部要给你们业主的,一半的做法是放进专项维修资金,或者补贴在你们的物业费里,还有些小区物业是在年底用这些钱给业主发红包的。  


第一:物业收取的停车费主要用于:经营成本、酬金和利润。



第二:如果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则收取的停车费中还有部分利润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实际中,物业公司经常对外公布,停车费主要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第三:关于停车费的收益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



一网友观点:“有权属依权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归业主”。对应即是:如有开发商持有产权证,则归开发商所有,若开发商没有产权证,则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如与全体业主明确约定归开发商所有,则归其所有,如约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则归全体业主所有;没有明确约定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媒体观点: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全体业主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把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人防工程供全体业主使用;3.开发商把建造人防工程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小区车位是否属全体业主共有,关键在于该车位是否摊入公用建筑面积。如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又系独立单元,不属公共使用空间,无法判定属业主共用,因此,针对业委会要求确认车库权属归业主共有的请求,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3:

不参与讨论,但是纠正几点错误

1、停车场许可证 不是有公安机关审批的,其主管部门是地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2、在规划中设计有停车区域的,不必单独进行规划审批,在项目整体规划报告中体现出来即可。新建小区自带停车位的,不必经由社会评审或业主投票。
3、除非是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公共道路改建为停车区域的,其收益为全体业主。独立于小区公共区域之外,单独规划设计建设的停车场、楼、库等,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其产权和收益权归属为开发机构。

回答4: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收取停车费。一般都是业主和物业之间达成一致才会收取费用。

回答5:

某种程度上说是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