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规划特色鲜明,前瞻性、配套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很强,突出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城市规划理念超前,功能分区定位明确。香港在城市规划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生态理念、公众参与理念和集体“回忆”四大理念。规划上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到目前为止,香港仅开发总土地面积的23.7%,灌丛、草地、湿地预留达66%,力求以更少的资源满足更多的需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注重将生态理念体现在城市规划中,其生态保育地区达到了全港面积的四成,未建设土地基本上是规划的郊野公园。同时倡导节能的建筑设计和运作,使香港成为一个生态宜人、节能环保的城市。
(二)城市规划管理严格,协作机制完善。香港城市规划管理非常严格,城市规划一经制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作为一条红线,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属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充分体现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重大规划调整、重大项目选址、重点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委员会均进行严格审议。香港城市规划管理严格还突出表现在执法部门的紧密配合,协作机制完善上。实行警署、行政执法、法院一体化协同机制,一旦发现相关违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立即向当事人发出传票,由法院审理和做出裁决,而且相关裁决95%以上都能得到执行,这一机制提高了管治力度,执法和管理效率极高。
(三)城市规划法制健全,法定程序严格。以法定规,是香港城市规划的一大特色。香港是世界上城市规划种类最齐全的城市之一。城市规划法规完善,且注重细节,实际操作性强,规划执行和管理中几乎发生的任何问题均能在法律条文上找到答案。在香港,城市规划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制定,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官方及非官方成员组成,既代表了政府意志,又体现了市民意愿。
(四)城市规划统揽全局,龙头作用突出。香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充分体现了前瞻性和系统性,紧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发展规划相衔接,在编制近期城市建设总规的同时,编制了城市各组团区的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好道路、生态、水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并以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对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起到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龙头”作用,避免城市建设管理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具体来说很多方面,非简单几句话可以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