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工作以后,我打算学习法律。对此,有人觉得不好理解,他们说老孙你这么大的年纪了,混一混,退休算了,还学什么法律,法律那么多书,你能看得过来吗?年纪轻一点的,学一学,将来有可能到业务部门,你在部队已是正团职了,到地方拿正处实职工资(副调研员),想调一级副厅退休基本上不可能,。那么我什么要决定学习法律呢?朋友的话有道理,其实,他不知道我的真实想法,我之所学习法律。我认为:
第一,人要有一种精神寄托,要有点事干,要是没有事干,你会感到非常空虚。我现在到检察院工作,领导不可能对我抱有多大的希望,也不可能让我干多么艰难的事,他们也知道,你到地方来了以后,基本上是休息几年,然后退休,现在我在研究室工作,我上班看法律书,领导看到了,同事发现了,绝对不会讲我上班不干正事,在那个地方看法律书。我的工作就是研究法律,我上班不看法律书,我干什么呢?所以在上班时间我可以看法律书,这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吗?第二,把学习法律与工作结合起来,可以自得其乐,也可以在学习法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过去我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现在年富力强,应该找一件事做一做,于是我想到写小说,但是后来发现我不是这个料。现在我在检察院工作,检察院工作需要懂得法律,因此,我把学习、研究法律作为我的终身职业,这样一方面能学到一点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能够应用到工作中去,这样不是一举两得吗?第三,经过十到二十年的努力,也许我能成为一个懂得法律的人。我这个人没有别的优点,就是有一股恒心,干什么事,认准了的,就坚持到底。我算了一下,从现在起到退休还有十五年,六十岁已后,我的身体还是很好,再活个二十年没有问题,那么这二十年我干什么呢?我一直在想这过问题,就是我退休以后我干什么,我能干什么,现在我开始学习法律,那么十年二十年以后,我在之方面有所建树,那么退休以后,我就有了事干了,因为到了我退休的时候,我们国家的法律建设肯定会得到很大的发展。那时,懂法的人一定会很吃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