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禁绝毒品危害,联合国于1990年确立了“有效减少毒品需求”的禁毒战略。第一次禁毒特别联大于1990年2月20日至23日在联合国召开。会议的正式名称为“国际合作取缔麻醉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供应、需要、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大特别会议”。
这次特别会议是第44届联大根据哥伦比亚前总统巴尔科1989年提出的倡议而决定召开的。包括中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为期4天的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禁毒的《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宣布1991至20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
《全球行动纲领》认为,在取缔吸毒和非法贩毒的行动中,各国应制订均衡的战略,并将其付诸于实践,其中主要包括:减少对毒品的需求,消除和取代非法麻醉品的生产和加工,取缔贩毒,建立治疗和戒毒康复措施,以及加强缉毒和有关的法律系统等。
《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提出“全面、均衡和协调”地解决毒品问题的做法,既注重解决毒品供应、又注重减少需求。为此,这项宣言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建立社区成员之间的伙伴关系,对青少年等社会群体给予特别关注。
《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则在打击兴奋剂犯罪、管制用于非法制造麻醉品的化学物质、促进禁毒司法合作、打击贩毒洗钱、根除非法药物种植和促进替代发展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禁毒日
为全面禁绝毒品危害,联合国于1990年确立了“有效减少毒品需求”的禁毒战略。第一次禁毒特别联大于1990年2月20日至23日在联合国召开。会议的正式名称为“国际合作取缔麻醉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供应、需要、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大特别会议”。
这次特别会议是第44届联大根据哥伦比亚前总统巴尔科1989年提出的倡议而决定召开的。包括中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为期4天的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禁毒的《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宣布1991至20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
《全球行动纲领》认为,在取缔吸毒和非法贩毒的行动中,各国应制订均衡的战略,并将其付诸于实践,其中主要包括:减少对毒品的需求,消除和取代非法麻醉品的生产和加工,取缔贩毒,建立治疗和戒毒康复措施,以及加强缉毒和有关的法律系统等。
《纲领》还要求建立监督机构,以保证禁毒计划的实施,并决定在联合国系统内优先考虑与禁毒工作有关的财政、人力和其它资源方面的需求。
1909年2月、1912年1月、1924年11月和1925年 2月份特别召开了上海国际禁烟会议海牙国际禁烟会议和第一第二次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签订了《海牙禁烟公约》和《日内瓦禁烟公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70~80年代以来,戒毒和反毒品走私斗争在国际范围内全面展开。
2001年8月和2002年5月,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和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高官会议相继在北京举行,共商禁毒大计,南部非洲国家与欧盟决定联合打击越境非法走私毒品,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规定凡携带一定数量毒品的人一经查获就处以绞刑;
泰国提出了以经济作物代替罂粟的改植计划,缅甸建立了肃毒组织和戒毒中心,摩洛哥制定了彻底根除大麻的计划,俄罗斯制定了与非法毒品交易作斗争的纲要并成立了反毒专门委员会,美国等一些美洲国家也投入相当大的力量在国内展开扫毒运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禁毒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毒
联合国的禁毒战略是:减少毒品非法供应和降低毒品非法需求两大禁毒战略。
(1)减少毒品非法供应
就是通过国家立法,用国家法律重典制裁种毒、运毒、制毒和贩毒者,通过警方、海关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强对毒品的种植、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控制,堵源截流、切断毒品来源。
(2)减少毒品非法需求
一方面针对吸毒人群,通过早期诊断及有效的治疗和身心康复等综合性干预措施,使之尽早离开毒品;另一方面针对未吸毒人群特别是药物滥用的高危人群采取宣传教育的手段,预防和减少新的吸毒者产生,从而降低社会对毒品的需求。
联合国1990年2月20日召开的“国际合作取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供应、需求、贩运和分/销的联大特别会议”上通过了《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确立了“减少毒/品非法供应”和“降低毒/品非法需求”两大禁/毒战略。
(1)减少毒/品非法供应
(2)减少毒/品非法需求。
联合国的禁毒战略是减少毒品非法供应和降低毒品非法需求两大禁毒战略:
联合国1990年2月20日召开的“国际合作取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供应、需求、贩运和分/销的联大特别会议”上通过了《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确立了“减少毒/品非法供应”和“降低毒/品非法需求”两大禁/毒战略。
(1)减少毒品非法供应
(2)减少毒品非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