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车停车费由哪方付

2024-12-12 07:58:3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交通事故扣车停车是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由当事人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回答2:

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即使事故车辆在第三方停车场停车,停车费也应该由行政部门出,毕竟扣车的是交警,而停车本应该是有财政拨款免费的。车主如果遇到高价停车费的事情,可以找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当然要带上自己的收费发票、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司法鉴定书。

回答3:

这个是处理事故的交警来做决定的,一般都是由事故的全责方或主责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