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才是合法的,超出经营范围工商部门查实后可对你司进行处理,税务机关一般不管这个。2.这两张票你抵扣也不会有大的问题。若两张进项发票尚未认证,稳妥的处理办法:A)6月13日的进票没有问题,认证,抵扣。B)4月份的进项发票退给供应商,要求其重新开票。
没什么问题,只要是你变更前后一直都是一般纳税人就成。
没问题,发票认证与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销方税号、购方税号、开票金额、开票税额这七项有关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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