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应该属于《消费者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消费者的做法合理,不存在触犯法律的问题。收银员虽说不是故意的,但却是存在了服务欺诈行为。
超市属于违规行为,但是不违法,客户也无权要求按照十倍价格赔偿,法律没有这个赔偿规定,按照原价赔偿即可。
十倍赔偿有些过分了。
即使是故意欺诈,也不过是两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