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与售后回购

2024-12-12 01:43:4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售后租回与售后回购的定义
  售后租回交易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习惯上称之为“回租”。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
  在售后租回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对资产的所有权转让并不要求资产实物发生转移,因而出售方(即承租人)在售后租回交易过程中可不间断地使用资产,作为购买方(即出租人)则只是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在实质上掌握资产的实物,并不能对资产实施有效控制。
  在售后回购交易中,若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去定,表明该商品因增值而获得的收益归买方所有,因贬值而遭受的损失也由买方承担,但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买方无权对该商品进行处置;若回购价已在合同中订明,表明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均归卖方所有,于买方无关,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因为售出的资产或商品还要租回或回购,对其有效的控制权并没有全部转移给购买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同时,售后租回与售后回购对出售方来说可以在约定的时期取得相当于资产价值的现金流而又不失去对资产的使用权,因此其真正目的就是融资。
  二、售后租回与售后回购的区别
  1、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售后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购买方进行谈判时,就可认定为是一项融资租赁或者是一项经营租赁,如果是一项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际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有权最终很有可能转移,资产将归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仍归买主(即出租人)。
  售后回购交易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即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终所有权不会转移,仍归出售方。
  2、售后租回交易(租金)与售后回购交易(回购价)的取得有所不同。
  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
  售后回购交易中,回购价的确定则与销售价无关,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订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3、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所交易的对象的性质及账务处理不同。
  售后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资产,而售后回购的交易对象更多的是流动资产,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由于交易资产的性质不同,并且由于两种交易方式的出售资产并不同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的销售业务,因此两者的账务处理也大不相同。售后租回交易,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单独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期末,“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售后回购交易中,企业销售商品在附有购回协议的方式下,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与销售价格以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在“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不确认收入。如果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的,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企业日后重新购回该商品时,按购入物资处理;同时,将与该购回商品有关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期末,“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借方或贷方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