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女的抚养权,优先考虑对照顾子女有利的一方。根据您所述,您有很大的可能争得女儿的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按照以上条列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最好是根据女儿的意愿。已经离婚了一定伤害过一次女儿了。至于谁抚养看女儿。
他是有前科的人你还怕什么呢,就算你他去起诉你也有他吸毒前科可以说事。就说你当心他以后在吸毒。还有一个就是你的条件一定要比他好,因为他刚出来暂时是没什么经济来源的。所以为了孩子好,法院会偏向你这一边的。你找个律师,很好打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