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中关于资格审查的条文,只有一条: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我不知道提问人的前提是否准确,招标投标法中没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术语。 实际操作中对潜在投标人既可资格预审,也可资格后审。 如果前提不准确,可以再发团队求助。追问就免了。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是一样的。只选一个即可。
对啊,资格审查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形式,招标时选择一种就可以。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