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你还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的情况,而且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仍在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告知。 以我的理解,如果你只是签订三方协议,那你直接和公司人事部友好协商,只要你真诚,公司不会为难你的。
2、你在协议书上签了个人意见,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该协议即开始生效,你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在签订合同或解除协议之前,该协议都具有效力。如果在签订之后,又有其他就业选择,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改派或其他手续。所以,这个事情也需要你与单位友好协商,可能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关于第三点,我建议你直接找当地的人才市场进行咨询,那里能够得到最官方最正确的答案。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1、离职以书面形式提交,按劳动法1各月后自动解除;
2、违约金要看协议上是如何写的,你作为乙方正常离职不涉及到违约条款即可;
3、档案要先弄清楚在哪里?按档案的托管办法一般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有资质管理的机构(例如人事局),如档案在你所在公司,那么离职时跟公司要出即可(没有不给的),如档案在公司所在地的人才市场,那么在你离职后,人才市场会自动打回学校,之后学校会暂存1到2年,期间如无接收则会被打回原籍;
应该是交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