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新办法。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基本办法不变,从2014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