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第一次继承权纠纷诉讼,法院判决解决了继承权归属问题,但未对遗产份额进行分割。所以,你必须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分割遗产,并要求对方办理过户。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就是因为你第一次诉讼的案由和诉讼请求有遗漏。不能归责于法院的工作。
1、由于你没有说当时打官司的诉求,所以不知道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如果你当初只是继承,没有要求过户,那么可能判决就没有用了。
2、关键就是判决书的内容是否合适。
3、房管局只能等法院出协助函才能办理。
在法律上,继承和过户是不一样的。由A继承,房子同时可以是B的名字。并不冲突。建议你请个律师帮你吧。
建议您就此事按照法院的要求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