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财产分配问题

2024-12-13 04: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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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编辑本段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编辑本段房产继承过程产生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编辑本段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编辑本段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编辑本段丧失权利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回答2:

这个问题并不复杂,首先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是在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它不属于夫妻共有的,只属于婚前的个人一方。当婚前财产所有人去世后,这就做为遗产来分配了,按照我国的继承法,首先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是同等的不分先后的,有几个人就分成几等份,如果继承人去世了可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
另一个问题是能否再次公证。这个房子是以他父母名义买的,他父母才是房产的所有人,无论做几次公证,都要由他父母去做,如果他父母去世,则公证生效,按公证内容,房产所有人才能转移为你的丈夫,这时,你丈夫才有权按他自己的意愿去公证。

回答3:

1.婚前财产如果偶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既你,孩子,还有公婆,大家均分。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前提是你老公已经获得产权了,现在貌似房子只是答应但还没实践过户。所有权仍旧是你公婆的。所以,即便你公婆去了,也是他们的孩子均分。也就是你老公可以获得,他兄弟姐妹也可以获得。你所说的公正,我基本上是没理解,听起来倒像是个赠与公正。如果是,那么则是有效的。

2.没付清的钱,你们一起还,你若是留有证据证明你们支付了多少,这个是债务,当作你公婆跟你们借的,届时(你所说的老公不在的时候)可以还,当然也是基于你老公没获得房产的情况下。

3.你说的再次公证问题,我觉得没必要,你公婆直接公证赠与你们夫妻俩就可以,如果不方便,当然你所说的也是可以的。法律用词管这叫期待利益。

好吧好吧,我都是手打的,你有问题可以追加。

回答4:

第一、登记结婚拿结婚证了没有?现在的房子只是付了一部分房款?也没有房产证?
第二、对于这个房子,我的理解是先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而且有公证书,明确说明是赠与你老公个人的,这只能是个人婚前财产。关于你们一起还贷的问题,你将来离婚时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还贷及其收益。
第三、你理解的继承顺序是错误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之分。按你的假设,其遗产问题,有遗嘱遵从遗嘱,没有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你老公是法定继承人,你不是,你无权继承。你老公遗产,有遗嘱遵遗嘱,无遗嘱由你和孩子继承。

回答5:

担心都是多余的,夫妻可以对婚前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