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以提,但对方有权拒付。如果延误了治疗,你们自己也要承担责任,甚至是主要的责任,除非你们确实无力支付医药费。在我看来救人要紧,你们现在支出的医药费在责任确定后可以找对方支付。
1。口供是交警负责进行收集记录的,是事故处理的程序内容之一。如果由于可收集仅因交警没有及时收集而导致缺乏现场口供以及目击证人证词致使事实无法认定,或认定不清,交警承担相关责任。
2。你们找到了证人,可以告诉交警由交警决定取舍。
3。尤其在抢救期间,肇事方有责任提供部分诊疗费用。缺乏资金而威胁伤者生命情况下,交警有责任督促肇事方保险公司出资,亦可通过当地交通事故基金筹款。
4。伤者痊愈后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果发生死亡,肇事方在承担主要责任以上情况下,要负刑事责任。
5。如果事实清楚不需要检验,可取车。但交警应在事故后5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6。事故按两个案子处理。一个是交通事故案,一个是无证驾驶案。
依次:
1、现场勘查取得的证据是主要的,口供是参考。
2、有证人要及时向警方提供,证人可以要求保密。
3、支付医药费没有法律规定,但医院不得因抢救费用不到位而拒绝抢救(只是抢救,不包括病情稳定后的治疗)。对方是否支付由他本人决定。实在没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先予支付医疗费。如果因为抢救费用不到位造成死亡,医院责任很大。
4、伤残评定要等治疗终结,面部疤痕要看面积大小。还有其他伤情综合评定。
5、车辆扣押是为了检验鉴定的需要。检验鉴定结束、结论生效交警就应当放车。除非你们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了。放车与否和医疗费、事故赔偿没有关系,也不需要你们同意。公安部还有规定不许收取事故押金。假如有人死亡、对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会涉嫌交通肇事罪。
6、事故情况叙述的太简单,责任难以分辨。
我不是律师,各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