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员工个税由单位承担,
单位所发的7000元为税后工资,因此,要倒算出其税前工资
税前工资=(7000-3500*10%-105)/(1-10%)=7272.22元
单位应承担个税7272.22-7000=272.22元.
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 7272.22
贷: 应付职工薪酬 7272.22
借:应付职工薪酬 272.22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72.22
2.发放工资\支付税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700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72.22
贷:银行存款 7272.22
你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利用公式倒推出工资的含税金额,只要员工最后拿到7000就行,这样都按照工资可在税前扣除,如果不这么做,无论你代扣个税放在什么科目,企业所得税税前都不能扣除。
做假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