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没有提到发票,客户打了部分款,现在要我方必须先开了增值税票再打款给我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2024-12-23 12: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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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已经完成,给对方开具发票是你的应尽义务。与合同提没提无关。
2,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必须按合同执行。一般的合同都规定有金额,你再收取税额那是无理要求。
3、如对方起诉你不开具发票你输定了,还要承担各种相关费用比如起诉费、必要的交通、误餐、误工费等等

回答2: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现在对方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这一笔,说是要我方...也必须先入账,再以“进货退出”的理由申请红字通知单。 ...取得开具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