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以为EDIT 控件"添加变量"时 , 设置 类别为: cstring的m_edit
首先updatedata(TRUE)
得到已显示的内容到m_edit,
然后m_edit+=“追加的显示内容”
最后updatedata(FALSE)即可。
你应该将 EDIT 控件在"添加变量"时 , 设置 类别为: Control 的CEdit ;
这样你的EDIT 控件就是一个可操作的对象了, 你上面是把它添加为了一个基本类型的变量;
当它是一个对象时,你就可以调用窗口父类公有的方法对其值进行设置了;
关于你说的多次赋值,我想你应该可以在第二次赋值前把原有的值存下;
比如:
gcStr += _T("123");
SetWindowText( gcSt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