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第一轮:1982年至1987年。第二轮:1987年至2027年。第一轮15年,第二轮30年。具体日期各地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