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保护权的时间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应成为操作性较强,在全部或部分地按照这个计划的条款,选择规则(附件如A)和下面的期权计划:
我)25%的股份受到选项应当背心在第一个周年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ii)第二个25%的股票受到选项应当背心的第二个周年日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iii)第三25%的股票受到选项应当背心三周年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iv)和第四25%的股票受到选项应当背心四周年纪念日的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根据参与者继续作为一个服务提供者通过每个这样的日期。
参与者的签名低于显示他或她的协议、理解和接受的选择是接受所有的条款和条件包含附件一的,该计划,规定提存(表B)。请务必阅读所有的展品A和B,它包含的具体条款和条件的选择。这个中国股票期权协议(“期权协议”)并不代表证券公司的兴趣,它只对利率可能积累的期权行使按其条款。
受领时间安排:在相应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计划书的条款、期权规则(见此文件的附录A)以及下列受领时间安排,参与人可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
1)期权中股票的25%在特别保护开始日期的一周年时有受领权;
2)期权决定的第2个25%的股票可以在特别保护开始日期的二周年时受领;
3)期权决定的第3个25%的股票可以在特别保护开始日期的三周年时受领;
4)期权决定的第4个25%的股票可以在特别保护开始日期的四周年时受领;
此受领权的先决条件是参与人在每个周年仍继续作为提供服务者。
参与人在下面的签名表明他/她同意、理解并接受期权必须满足附录A、计划书和代管规定(附录B)所包括的所有条款。请务详细阅读附录A和B,它们收录了期权相关的特定条款和规定。此PRC股票期权协定(即期权协定)并不代表公司的证券利息,只有按照条款规定行使期权时,股票才会累积利息。
特别保护权的时间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应成为操作性较强,在全部或部分地按照这个计划的条款,选择规则(附件如A)和下面的期权计划:
我)25%的股份受到选项应当背心在第一个周年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ii)第二个25%的股票受到选项应当背心的第二个周年日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iii)第三个25%股票受选项应当背心三周年的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iv)和第四25%的股票受到选项应当背心四周年纪念日的特别保护权的开工日期,根据参与者的签名低于显示他或她的协议、理解和接受的选择是接受所有的条款和条件包含附件一的,该计划,规定提存(表B)。请务必阅读所有的展品A和B,它包含的具体条款和条件的选择。这个中国股票期权协议(“期权协议”)并不代表证券公司的兴趣,增加利率可能只有在行使th
归属比率表: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该期权必须能够全部或部分按照计划的条款,期权条例(见附件A)以及以下的归属比率表实施。
1)在期权开始生效的周年纪念日,应分配期权的25%,2)期权的第二个25%必须在起生效日期的第二个纪念日分配。3)第三个25%必须在期权生效之日的第三个纪念日分配,4)剩余的25%的期权必须在期权生效日的第四个周年纪念日分配, 前提是各个参与方在该分配日仍然提供服务。
参与方在以下签名说明他/她理解并且同意期权的分配需要满足附件A、分配计划以及托管规定(附件B)的条款和条件。请确保阅读附件A和B的规定,其中含有关于分配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期权协议(即“期权协议”)不代表公司的证券利息,该利息仅在按照规定行使期权的时候才予以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