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红头文件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声明、公告、公示类等的俗称。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
通报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经常使用的文种。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扩展资料:
问题的“红头文件”都会有具备以下共同特点:
1、是设定公民义务或剥夺公民权利无法定依据;
2、违反国家行政处罚法,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或自行规定罚没款的收缴方式;
3、无行政审批设定权的机关,擅自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或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和条件;
4、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上不够规范;
5、强调管理相对人义务多,规定管理机关责任和制约措施少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可以发处罚通报,但处罚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执法部门乱发“红头文件”、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并实施、指派不具备合法资格人员执法等行为,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若执法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或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将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撤销行政执法资格,并由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红头文件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红头文件”不能拿法律开玩笑
用来发处罚决定可以。通报的话,一般都有固定的模板。这个红头文件本身只对行政范围内的管辖有效,属于行政指导,不属于法律范围。
红头文件可以发处罚通报,处罚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