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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09:03:1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学校行为已经违反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属于明显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学生及学生家长可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举报
2,但实际上,却很难主张什么,学校分重点班,将成绩好的学生聚集,这一点并不违反什么法律法规及规定,只能说师资力量方面分配的问题
实际上,月长石一直挺关注教育资源这块的,记得上初中时候,我们的学校也分班,不过分班不代表设立重点班,反过来,是优秀师资倾向于成绩较差的班级(不过此学校本身就是通过考试选拔学生,学生本身素质在全市都属于中等以上),在不同分班的情况下,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不过这个学校是私立学校,收费同比同类公办学校当时是4倍左右),当年中考全市第一,比当时公认的全市第一公办学校平均分高10分。
但周围另一所省重点级公办学校却采取分班形式,优秀资源配给给1,2班,中等资源配给3-6班,7-10班自生自灭,其中考结果是:1,2班90%以上达省重点高中录取线,其中一类省重点过线率超过50%,3-6班过线率为50%左右,一类约20%,7-10班则几乎没有达省重点线的学生,也就是说,所谓的“差生”被学校所抛弃,本身成绩不好,再加上缺乏优秀教师指导,其结果往往是越来越差,最后结果不言而喻。
一方面是学校的行为,固然可以约束,但另一方面,站在教师的角度看:好学生自觉好学,也容易出成绩;“差生”调皮捣蛋,成绩难搞;与其花大精力却吃力不讨好,还不如想办法把好学生集中起来,容易出成绩也容易出荣誉,一旦中考高考出好结果,自己也受益匪浅。久而久之,好学生成了教师出“荣誉”的基石,而“差生”则成了绊脚石。
月长石听过一个故事:一个支援山村的教师,为了引导一位天资不错却厌学的山村儿童,花了整整3年时间才把他引入正轨,虽然这个学生最后考取县里的重点中学,但老师付出的心血确实不小。整整3年,义务的为其补习,耐心开导甚至无偿资助。
这固然是一个好的教育例子,但现实中,追逐利益仍然是社会的现实,老师也不例外。学校可以不分班,但很多时候,班级里老师只抓优生,保中等学生,差生则一概不问,甚至背地里劝说,威胁其放弃中考,高考(有实例,父亲一好友的儿子,当年中考总分655分,他一模考试六门总共才考了108分,其班主任直接找到其家长劝说他们儿子弃考,以免影响学校平均分),教育部可以制裁做出违法规定的学校,却不能直接处理变相划分学生等级的教师,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回答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是法律的规定,但在实际上,如果学校矢口否认自己分设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而你又举不出相关的证据,对学校是没有办法的。因为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区分界限并不那么分明,举证是很困难的。

回答3:

你可以看看九年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内容,如果里面没有明确规定此类情况被禁止,那么一般来说是不会算违反这个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