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很多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用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税务机关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出口退税。大大的便利了出口企业,并且也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审核出口退税的工作量。但是,有一些是依照增值税认证信息退税,事后审核外汇核销信息的出口企业经常会发生不必要的逾期核销。因为这些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税务机关在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审核时,不直接审核外汇核销信息,而是在事后审核外汇核销信息,有些出口企业对此不是很了解,以为申报退税时不用提供外汇核销单,就放松了外汇的核销工作,往往将外汇核销集中办理,半年或一个季度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一次,在网上办理的半年或一个季度在网上核销一次。但是,外汇管理部门是严格依照规定步骤操作的,对一般出口超过210天,远期出口超过规定时间,就会在外汇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外汇核销程序中自动生成了逾期未核销信息。税务部门在收到外汇管理部门传来的出口企业逾期核销信息,就会对逾期核销的出口收入已退税款追交入库,并且还要对这部分收入按内销征税。
今天去问了外管局未用完的核销单怎么处理,她直接说自行处理。
我也在查这件事,通知说的是外汇局会通过电子口岸对已经申领的不用禁用,然后企业自行销毁。当然,我想留着,做个纪念,手上还有5张、
纸质核销单取消后,实行无纸买单报关、报关资料。取消核销单后,外汇核销从原来以核销单为单位一个一个核销,改成以核销系统方式的批量总量核销。报关时,不需要提供核销单,也不需要预录核销单号。
“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8月1号开始取消核销单 ,变成总量核销了;
这个是全国的改革,你可以到外管局官网搜索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公告
别急,应该刚开始培训,可以关注一下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