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公司应支付部分就算在离职的当月结束,及员工的社保公司就承办到离职的当月。之后,员工离职次月而公司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用。
如果员工应缴纳的部分已经被扣除了,那单位的部分还是得单位交。不能从员工的工资里扣单位应交部分。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加上《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若员工离职时尚未到社保扣缴日,可停交员工的社保,不需缴纳;若员工离职日在社保扣缴日之后,应当扣缴当月社保之后再停交员工的社保。
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
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
主要是看社保何时划帐,如果是10号前划帐,则是企业与员工共同缴费,如果是10号以后划帐,10号前停保则不会缴费。
当然由公司缴纳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