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企业如果发行优先股,适用什么法律,优先股股东如何获得法律保护?

2024-12-30 17:04:5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我国目前不存在优先股,《公司法》没有对发行优先股作出直接规定,当然也没有禁止公司发行优先股,只是当公司有此需求时,应根据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实施发行行为。
是有人让你买优先股还是你遇到考题了?

回答2:

国务院于2005年9月7日批准了国务院下属十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优先股和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但是新公司法里没明确规定优先股,只是在35条、43条、44条关于分红、认缴增资、表决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的规定,都赋权给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给有限公司优先股预留了空间。只是在实践中这个东西很难实现,因为工商局是从来不知道变通的,很难给做登记。
如果是那种名义上叫优先股,实际上就是借贷关系每年收利息的,那是不受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问题(二)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