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该如何处理!

2024-12-18 1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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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公司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会进入破产承担,进入破产程序的,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所得的财产会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回答2:

“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并不犯法。
银行对于无力偿还贷款的企业,通常要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胜诉,然后委托拍卖抵押物。
如果拍卖所得的钱不足以还银行的贷款,银行还会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既然是有限公司,可以执行的只能是公司的财产。你所说的其他两处房产与本案无关。
除非是你们自己想公司破产,否则没有那么严重。

回答3:

可以公司继续存续经营,也可以通过组织清算组办理清算手续,如果是资不抵债,还需要履行破产程序,破产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回答4:

一、银行首先会处置抵押物,如果是纯抵押贷款银行不会涉及你其他几处房产。
二、如果申请破产,银行对抵押房地产有优先受偿权也不会涉及你其他房产,但其他债权人可主张债权,如果因涉及转移财产或为逃避债务而购买的房产,他们会要求用该房产作为破产财产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