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包纵就是设计的竖曲线范围要包含在道路的平曲线范围内。说白了就是把边坡点设在道路转弯的时候。
平面线形与纵断面线形的组合在规范里面有明确规定。总体上说“平包纵”是比较恰当的。
对于平曲线内纵坡坡度的问题个人觉得主要还是要满足纵断面设计的要求。关于纵断面的设计要求规范也有明确规定。
对于你提出的追问,个人感觉对于小半径平曲线范围内道路纵坡归根结底就是验算一下其合成坡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即可。例如,计算设计车速为40km/m,对于小于设超高最小半径(70m)平曲线,规范要求最大超高横坡为2%、最大合成纵坡需小于7%,那么该平曲线范围内道路纵坡应小于6.71%。具体计算:根号(7%*7%-2%*2%)=6.71%。
平包纵就是设计的竖曲线范围要包含在道路的平曲线范围内。说白了就是把边坡点设在道路转弯的时候。
请参看《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一2006 P46页。
9.5.2线形组合设计原则
(l)平、纵线形组合设计原则为宜相互对应。当平、竖曲线半径均较小时,其相互对应程度应较严格;随着平、竖曲线半径的同时增大,其对应程度可适当放宽;当平、竖曲线半径均大时,可不严格相互对应。
(2)长直线不宜与坡陡或半径小且长度短的竖曲线组合。
(3)长的平曲线内不宜包含多个短的竖曲线;短的平曲线不宜与短的竖曲线组合。
(4)半径小的圆曲线起、讫点,不宜接近或设在凸形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的底部。
(5)长的竖曲线内不宜设置半径小的平曲线。
(6)凸形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的底部,不宜同反向平曲线的拐点重合。
(7)复曲线、S形曲线中的左转圆曲线不设超高时,应采用运行速度对其安全性予以验算。
9.5.3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的公路,应注重路线平、纵线形组合设计。设计速度等于或小于40km/h的公路,可参照执行。
9.5.4六车道及其以上的高速公路,应重视直、曲线(含平、纵面)间的组合与搭配,应在曲线间设置足够长的回旋线或直线,使其衔接过渡顺适,路面排水良好。
平曲线和竖曲线重合的路段,竖曲线的起终点落在缓和曲线上,同时兼顾竖曲线变坡点在整十米桩位置……一般考虑变坡点设在曲中附近……若平曲线和竖曲线未重合,可不考虑平包竖。竖曲线数量尽量减少,若不得不设置应满足规范要求,避免出现驼峰状路线,造成行车不适……
就是平曲线长度范围包含了竖曲线长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