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7月八日近的公司过了适用期后,签了五年合同,可是到了2012年的6月25日公司以调动人员去外地...

2024-12-26 03:00:4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关于这个问题,
我的看法是,公司只要在外地有分公司或者分厂,他对你的调动就合法,既然合法,如果你不愿意调离,你就得不到补偿。不过
你最好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因为他们是解决劳动争议最权威的部门,

回答2:

公司提前解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要求自动离职的做法是不对的。

回答3:

变更合同地点,双方应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一年一个月标准给予经济补偿金。如单位单方面解除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